不懂很多生活常识的人怎么办听不懂记不住做
2024年05月06日 华亿资讯
爱因斯坦曾说,所有问题的答案,都在更高一个层次。这话乍看挺高深,其实也很好理解。如果你是一个体弱多病的人,每天打针吃药不胜其烦,感觉了无生趣,这时你要做的不是四处寻找灵丹妙药,而是努力提升自己的身体素质从而摆脱这种困扰。如果你是一个痴情种子,面对心仪的女神百般追求却只获得冷漠时,要做的不是对她更好一些,而是出去开疆拓土、建功立业,让自己成为一个世俗眼中的成功人士,此时花香蝶自来,就算那只不来,别的也会来
。同样的道理,每个法考备考的学生都会面临题目中所说的问题,听不懂老师说的那些高深的东西,尤其是刑法里。记不住书里那么多考点,神经元细胞都要撑爆了也不行。到了后期
,一听就懂,一做就错,这点破事似乎永远无解,每天生活在深深的自我否定中,既怀抱希望,又时常面对绝望,这种冰火两重天的感觉实在酸爽极了。要想在本层面解决这些学习备考的问题,那真的似乎是无解的。根据爱因斯坦的说法,应该去上一个层次去找答案。答案很简单,你多来几遍就好了。第一遍学习的时候,作为初次接触法律的人,你觉得你应该都能听懂吗?你觉得你应该一眼扫过去,各种理论观点的区别如白菜和西红柿那样泾渭分明吗?你踉踉跄跄的被拖着硬是跑完了一遍,七七八八的摸了个皮毛,大多数考点在你脑子里是以一地鸡毛的形态存在的,中间存在大量的断层和错位需要一点一点的理顺,此时凭啥要求自己合上书就能流畅的说出来呢?“纸上得来终觉浅、绝知此事要躬行”,这道理都懂,看书听课不就是“纸上得来”嘛,一道一道的做题不就是“躬行”嘛。通过看书听课获得主观认识,再把自己的主观认识投入到客观实践中进行检验,再根据检验结果调整自己的主观认识,再把调整后的主观认识投入新的客观实践中再检验,然后再调整,周而复始、循环往复,这就是辩证唯物哲学上最简单的认识论指导思想。
估计上述粗浅的哲学原理大家也都明白,但矛盾的焦点在于“我希望第一遍学习的时候,就能做到听懂、记住、做对”,为了达到这个目标
,不惜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精雕细刻的学习,唯恐学着新的忘记任何一个旧知识点,时时刻刻的进行自我复盘、自我考核,一旦发现自己有遗忘就惴惴不安,为之焦虑不已。惊喜的发现学的越多,忘得也越多,焦虑日甚一日,最后自己把自己压趴下。想在第一遍学习的时候精雕细刻,为以后的轻松奠定基础,此乃人之常情。可惜,很少有人能操作好这事。大脑是我们备考学习期间最强大的武器,但它并不是一上来就能做到火力全开的,并且它并不受主观意志的控制,当我命令它必须听明白某个问题的时候,它经常反馈回来的信息是我就是听不懂,你说那就再来一遍,它说还是不行,就这么一直闹腾到你没脾气为止。当命令大脑必须背过,牢牢记住的时候,这基本是白给。大脑能记住多少,是一个客观事实,它处于低功率状态的时候,不可能记住很多。记住多少、记住哪些,这都是大脑自己决定的,想想自己听了很多课,是不是只记住了那些段子和梗,但考点也就记得一鳞半爪吧,这就是大脑自己的选择。至于说做对题目,那更是综合实力的统一体现,听课看书属于输入,而做题属于输出。输入这事就好比吃饭,你只要坚持,总能多吃一口。但输出这事就好比拉屎,肚子里没有就是没有,你摆什么姿势都白搭。要想肚子里有货咋办呢,你尽量的多输入啊,吃得多才拉的多,这应该是生活常识吧。
一说到多来几遍,有的人就开始掰着手指头算账了,嗯,我民法第一遍要学1个月,刑法第一遍又是1个月,我的妈呀,8科就得8个月,要是两遍就得16个月,直接干到明年春节后了,还学啥啊?这就是小白,只会简单机械的计算。首先,民法和刑法这两科的工程量就相当于全部工作的一半,那6科和民刑基本没有可比性,你会觉得三国法、民诉法、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也需要和民刑一样的投入吗?所以,两个月能搞定民刑,那么四个月就能搞定全部。第二遍速度就大大提升,一个月就能搞定民刑,一个半月再搞定其他科目。第三遍大概一个半月甚至一个月就能撸一遍,基本上就是越来越快的节奏。在这个前进的过程中,伴随着越来越熟悉,哪里还有什么听不懂、记不住的问题啊。遍数才是王道,无他、唯手熟尔。做题也是同样道理,所有做不对的根本原因就是你做的题目太少了呗,你若能细细的做过5000道客观题,你觉得还会有问题吗?5000道题目
,分配到8个科目,平均一科六百多而已,用大半年的时间干这点活,它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啊。归根到底,所有“听不懂、记不住、做不对”的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“不熟练”,想要熟练,那就多来几遍。在其中要注意克服主观上急于求成和客观上举步维艰的矛盾,慢慢来不要着急,更不要自己对自己不停的否定。做一个情绪稳定的人,错了就改,改了再错,再错再改,就这么一轮一轮的走下去,不知不觉间就发现已经把别人远远的落在后面了。